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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绵阳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7-04 16:08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绵阳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园区文广旅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党群工作部):

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从事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等领域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党群工作部)按职责和权限开展本辖区中(初)级职称评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市本级统一组织,并出具委托评审函。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有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评审的,由其所在职称管理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8号)、《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80号)、《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9号)、《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14号)等规定的条件申报。详细内容请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首页“职称评审”专栏进入)“政策法规”栏查阅。

市属事业单位按评聘分开的方式开展中级职称申报,但原则上近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获得1次优秀等次或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直部门)表彰表扬。

破格申报中级职称的,破格条件按照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标准条件以及《绵阳市创新型人才中、高级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试行)》(绵职改办﹝2022﹞2号)规定执行。详细内容请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政策文件-本级文件”栏查阅。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本次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按照操作指南进行申报、推荐。

个人初次申报时间:2025年6月27日8:00至2025年8月22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12: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12:00。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9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点:绵阳市游仙区芙蓉路北段9号二楼F-214办公室(绵阳市文广旅局人事科)。

四、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评审工作按照创建业绩档案、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中评办复核、中评委评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程序进行。报送流程如下:

(一)创建业绩档案

按照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BW〔2024〕193号)规定,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为 https://wlzc.tsichuan.com/)上创建职称业绩档案。

(二)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导出相关业绩材料,并按照要求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著作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任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对符合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上传公示结果材料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进行审查。

(三)部门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重点审核人员政治素质、资格条件、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市级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审核,经复审合格后提交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各县(市、区)、园区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同级文广旅部门,各县(市、区)、园区文广旅部门审核后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党群工作部),各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党群工作部)复审合格后提交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中评办复核

各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各中评办”)对通过部门(单位)审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纸质材料由县(市、区)、园区文广旅部门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统一报送至绵阳市文广旅局。市文广旅局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送的纸质材料,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并将复核通过材料分别报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各中评委”)评审。

(五)中评委评审

各中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全员答辩)、专业组评议、评审会议等。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四川省职称信息系统通知公告,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中评办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通过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通知文件或将委托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

(七)相关手续办理

接到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各县(市、区)、园区文广旅部门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到同级人社部门(党群工作部)领取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绵阳市文广旅局将统一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职称证书(委托评审人员证书由委托方生成)。个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为2025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奖项、项目、活动、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时间截止为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

(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受人事档案的限制,通过工作单位按程序进行申报。

(三)申报所需材料及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查询。涉及评审的各类信息将通过该系统发布。

(四)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200元每人次(含答辩费60元每人次);初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次。申报人在报送纸质材料时,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五)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绵阳市文广旅局咨询电话:0816-2243323。

评审系统技术服务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

附件:2025年度绵阳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6月23日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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